《关于加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
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将加强运行管理
《工人日报》(2016年03月23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杜鑫)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加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应对日益严峻的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形势,进一步加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以下简称国家库)的运行管理,优化应急物资配置,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意见》明确,国家库运行管理以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依法补偿、保障有力为原则,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国家库的维护保养和设备使用,推动船舶溢油应急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
《意见》要求,要完善国家库运行管理机制,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统一负责所属国家库的运行管理;探索建立运行管理机构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对应急资源的共享机制。要规范国家库的调配使用,制定动用国家库的相关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国家库参与船舶污染应急行动和其它水上活动的责任保险制度。要规范国家资源用后补充和补偿,按照先调配使用、后补充补偿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置费用索赔程序和用后清查盘点制度。
据了解,海上溢油事故是人类开发海洋过程中最典型、最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之一。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溢油事故应急形势,满足公众海洋生态公共利益诉求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加强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应急清除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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