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10天为工亡者索赔75万元
一次“超速度”的维权
本报记者 柳姗姗 彭冰 本报通讯员 徐畅
《工人日报》(2016年03月21日 01版)
“你们的帮助,让生者安慰、死者安息!”3月14日,看到75万元赔偿款全部打入自己银行账户,47岁的王辉紧紧握住长春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初航的手,对工会仅用10天时间就替他们圆满维权,再三表示感谢。
王辉家住农村,今年2月24日,他年仅26岁的独生子小王,赴长春市某建筑工地打工。不幸的是,才干了3天,小王就被在同一工地打工的叔叔在打桩机作业过程中砸到,当场死亡。悲痛欲绝的王辉向工地提出了117万元的索赔要求,但项目承包方拒不支付。
3月4日,王辉和5名亲属来到长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作为该服务中心信访与法律援助部部长,初航接待了他们。次日,已到退休年龄的初航,顶风冒雪前往事发地进行调查。虽然建筑公司老板拒绝露面,但经初航一再努力,工地相关工作人员终于“吐口”,表示“可与家属私下解决,但不希望工会介入”。
出于对工会组织的信任,王辉一家人坚持请初航出面帮助维权。初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算出99万元的索赔数额,并联系到项目承包人曾某,主持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3月7日,工亡者亲属20余人、承包方4人,在长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展开第一次协商,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从上午9时半一直吵到下午1时,互不让步,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见状,初航单独约了承包方,一条条向对方摆法律、讲道理。面对初航有理有据的“攻势”,承包方表示愿出60万元赔偿。但家属认为数额过少,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3月11日,初航再次组织协商。在他全力调解下,5个小时后,双方达成一致:赔偿75万元。
3月14日,工亡者殓葬事宜终得顺利进行。
接到职工群众求助不过10天,长春市总工会就为这起工亡赔偿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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