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评价体系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
——访全国政协委员高玉葆
本报记者 张玺
《工人日报》(2016年03月14日 05版)
近年来,大学生诚信问题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在学业考试、论文写作、奖学金申请、评优报奖、升学求职、偿还助学贷款等过程中,被暴露出来的“失信者”虽然只是大学生群体中的个别人,却应当引起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天津师范大学校长高玉葆委员呼吁:应当多管齐下,从诚信评价体系、惩戒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和管理。
“在进入高等学校之后,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快走向成熟,同时刚刚具备独立承担社会责任的心理和生理条件,这个阶段是实施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关键时期。”高玉葆委员表示。
为此,高玉葆委员建议:要完善高校现行公共课教学体系,增加诚信教育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坚持诚信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各门专业课程之中;以校训、学风、校风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使大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鼓励,在参与中受到熏陶。
高玉葆委员认为,在以“文”化人的同时,必须把诚信教育的治本之策放在诚信体系建设和失信惩戒机制上。“要建立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完整诚信档案,详细记录个人信息、诚信承诺和兑现承诺情况,毕业时连同学习成绩档案一并转移至用人单位,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
“要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学生诚信记录与评优报奖、推荐升学和支持就业创业等环节紧密结合,体现对诚实守信行为的激励。特别是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环境,不断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高玉葆委员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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