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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3月12日 星期一

被当作“私有财产”保护起来,使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数据共享的难题怎么解?

代表委员建议,尽快打破数据壁垒,提高使用效率,推动数据立法

本报记者 张世光
《工人日报》(2016年03月12日 04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不添堵。”然而“数据共享”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代表委员们呼吁,尽快打破行业间、部门间壁垒,让数据真正流动起来,服务于社会。

数据不通好事落不到实处

来自企业界的马化腾代表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表示,自己在过去的一年里“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自己的企业与税务部门共同开发的电子发票系统即将上线,他的团队克服了重重困难,与多方交流,打通了一个个数据关口;忧的是此前已经在深圳实践成功的通过大数据锁定垃圾信息发送者及其手机号码的做法,因为无法获得更多的数据而无法推广。

同样因为数据难以共享而产生困惑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罗良娟。作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罗良娟委员近年来发现,因为人社和民政两方面数据不共享,有的人能够在拿社保的同时还拿低保。

“现在要求精准扶贫,宝贵的低保资金在使用上应该投向更需要的人,可因为数据的不共享,造成了有用的钱发不到最需要的人身上的情况。”罗良娟说。

与马化腾代表、罗良娟委员所说的情况类似,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围绕“数据共享”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因为缺乏共享,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被复杂化,还有一些好事总是落不到实处。

开放共享仍待打破数据壁垒

青岛大学副校长邵峰晶代表研究大数据多年,她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从数据采集到分享的机制。

邵峰晶代表告诉记者,她的团队做了一个关于赤潮的国家海洋公益课题,因为得不到其他机构的数据分享,最后只能自己动用卫星重新采集数据。

因此,邵峰晶代表建议,通过立法将大数据定位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对数据的界定、采集、归属权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规范,实现“科学、合理、安全”的数据共享。

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代表已经连续多年关注数据开放的话题,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孙丕恕提出了“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的建议,值得庆幸的是,他的建议得到了政府响应。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从国家战略层面部署促进大数据发展。

《纲要》提出,到2017年底前,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充分释放数据红利。

推动大数据立法维护发展环境

实际上,数据分享难并非新问题,多年来难以解决的原因在哪?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将大数据作为一种“私有财产”而“保护起来”,是形成数据壁垒的原因之一。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委员认为,政府部门对数据资源的独占性严重、数据资源共享性较差、数据资源管理不规范。他建议,应该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的法律法规,按照负面清单的原则,实现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数据尽量全都向社会开放,提高政府数据的透明度和利用率。

“欧盟通过新版《数据保护法》,强调本地存储和禁止跨国分享;德国在2009年对《联邦数据保护法》进行修改,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侵犯隐私行为;俄罗斯从2015年起实行新法,禁止互联网企业将公民数据存储在国外服务器上……各国的发展实践启示我们,我国大数据法治建设需要尽快提上议程。”鲍义志委员介绍说。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朝兴代表关于大数据的着眼点不仅在于推动分享,同时考虑到要保护数据安全,维护发展环境,推动大数据持续健康发展。

李朝兴代表建议,由于大数据发展领域新、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目前立法时机还不成熟。可按照“急用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由国务院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之后在实践中修改完善,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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