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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3月05日 星期一

人大举行首场发布会 , 发言人应答紧扣立法进程

十八个问题,十一个涉及法律

本报记者 李瑾
《工人日报》(2016年03月05日 01版)

90分钟,18个问题,其中11个问题涉及法律。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编纂民法典、审议慈善法草案、反家暴法的实施、税收法定……“法”,成了高频热词。

进入提问环节不久,记者的提问就锋芒渐露,直言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好像迟迟都没有动静,“是否有些推进不下去了”。

大会发言人傅莹首先明确表示,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编纂工作先后4次启动,第一次是1954年,最近一次是2002年,几起几落,都因为条件限制没有实现。但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建设一直没有停步,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陆续制定,民法通则到今年已经实行了3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编纂民法典是几代立法人的心愿。目前,编纂民法典的工作已经再次启动,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傅莹称,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有望在今年6月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并将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

傅莹更是形象地把民法典比喻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并称这一法律的核心是要保障私权力,让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自己解决好问题。

本次人大会议的9项议程中,包括审议慈善法草案。此前曾有观点提出,与由人大会议审议的物权法、立法法等相比,慈善法“好像分量不够”。傅莹就此反驳,不要低估慈善法的重要性,中国需要通过法律构建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让欺诈的行为受到惩处。

有关数字显示,从2006年到2014年,我国的慈善捐赠总额从100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达6500多万人。傅莹认为,慈善法的审议和实施,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刚刚在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一度被认为是公权力对家庭的介入,也成为今天新闻发布会的热门话题。傅莹提醒媒体记者注意,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有了第一个案例,一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61岁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由法院作出了裁定。她说:“这一法律出台后,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约家庭暴力行为,像一个‘保护伞’来维护、鼓励家庭和谐。”傅莹承认,中国人家庭观念比较强,在反家庭暴力法的设计当中,公权力的介入还是比较克制的。“只有在家庭不能够自治的情况下,公权力才被动介入,并且完全是在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才会去介入。”她同时表示,全国人大将继续关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情况,地方政府、地方组织还是要负起监督责任,保障和保护留守儿童,父母对子女长期不履行监护责任,出现恶性的严重事件,必须要面对法律的追究。

在回答记者有关全面“二孩”政策的提问时,傅莹回忆起自己审议投票时按下绿色表决键的感受。“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关心和帮助不会改变,对原政策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奖励和扶助不会取消。”傅莹坦承,确实需要对加快出现的老年社会趋势有所考虑和准备,并称人大在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中也注意到“空巢”、“失能”老人的照顾问题,提出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储备,还包括能不能建立高龄补贴等等。

傅莹同时透露,落实税收法定已经取得较大进展,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都已列入立法规划,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也可能在今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已经进行过一次审议,制定具体的电影审查标准时,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围绕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新政,将在这次人大会议期间专门邀请住建部负责人进行进一步解释,政府部门具体推进政策的过程中会依法行政。

与历次人大会议的新闻发布会相比,今天的记者提问高度集中在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傅莹的回答更是紧扣“法律和政策都要跟上社会的需要”,显示出我国的立法进程正在“无缝衔接”改革决策的新态势。

傅莹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选择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国家发展当中的急事、大事、难事,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衔接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链条。“监督没有休止符,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工作做得更好,大家一起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我们的法律能够落到实处”。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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