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意见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实施“五缓四降四补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维护职工权益
本报讯 (记者康劲)“要通过‘五缓四降四补贴’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稳定企业岗位用工。” 今年春节过后,甘肃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意见》,旨在为推进供给侧改革中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据悉,去年以来,甘肃省整体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其中水泥、钢铁、玻璃、电解铝等行业闲置产能分别达到500万吨、400万吨、200万吨和74万吨,规模以上企业亏损面达34.5%。为此,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集中精力和财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挖掘增长潜力,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根据《意见》规定,“五缓”即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2017年底前,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委审核确认的困难企业,经与企业职工充分沟通并经职代会通过,可在一年内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具体确定。“四降”,即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按照统筹地区具体标准执行,并全部降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四补贴”,即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四个方面予以补贴。
对去产能过程中退出企业人员,甘肃省正在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鼓励帮助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创办个体工商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依法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