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对职工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
强化绩效评估 重在过程监督
挂牌后连续3年没有创新成果将取消称号
本报讯 (记者张玺 通讯员李锋杰)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近日命名了30个“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862个。自治区总工会经济部负责人表示,将对已经命名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绩效评估,重在过程监督,对挂牌后连续3年没有创新成果的职工创新工作室,按有关程序取消其称号。
自治区总工会明确要求,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坚持“七有”标准,包括有劳模(高技能人才)领衔,有创新团队,有活动场地,有设备设施,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证,有创新成果。
据介绍,申报自治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必须是盟市工会、自治区产业(系统)工会已命名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且在申报前2年内有创新成果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而且,持续创新、不断出成果是工作室不被摘牌的“刚性标准”。要求每年至少有一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2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盟市、自治区产业(系统)或自治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并取得一定成效。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包强创新工作室已有6项创新成果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利用,此次被命名为“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永葆创新活力、不断推陈出新是工作室生命力所在,我们不敢丝毫松懈。”该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包强表示。
自治区总工会将强化职工创新过程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通过自上而下或自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把创新绩效评估贯穿到督促检查、汇总检测、动态指导和结果考核等工作开展全过程。还将建立创新成果转化机制,通过签订技术合同和建立创新成果交易平台,对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新成果进行市场化运作,使职工创新成果走向市场、产生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杭桂林表示,到2019年底,全区将创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2000个以上。内蒙古各级工会将着力构建创新工作室引领创新、职工立足岗位全员创新、依托班组团队创新“三位一体”职工创新体系,进一步发挥劳模和高技能人才优势,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等活动,进一步引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内蒙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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