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未结工资不得复工
《工人日报》(2016年02月16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潍坊市住建局出台规定,要求未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开工;未结清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开工。
通知要求,春季复工、开工前,施工企业要邀请安全监督机构安排专家对项目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凡存在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等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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