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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2月07日 星期一

拒不执行判决男子被判6个月

《工人日报》(2016年02月07日 05版)

本报讯 (实习生孟丽媛 姬文丰)2月4日,一男子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却“推脱躲避”,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因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

2010年7月,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的妻子赵某一级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应负全部责任。2011年3月,赵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丰台区法院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经法院调解并作出调解书,张某应支付赵某医疗费用等90万元,并可分期交付。但张某给了赵某20万元后,未再履行义务。

2012年7月16日,瘫痪在床的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隐匿行踪。法院调查发现张某曾领取10万元保险理赔金,其银行卡每月有数千元的流水记录,并且其变更了住所地,但未向法院报备。法院认为,这一情节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隐匿财产,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4年10月,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11月3日,张某向法院交纳了10万元赔偿款,并于次日自首。11月6日,张某父亲向法院交纳了60万元赔偿款。

2015年 2月4日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有投案自首情节,确有悔罪表现,并且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北京市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首批拟追究犯罪的10件案件已全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刑事拘留5人,宣判1人;移送协查的被执行人747名,已查控80余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84人,涉及案件210件,执结143件,执行到位金额14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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