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清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工人日报》(2016年02月04日 04版)
本报北京2月3日电 (记者北梦原)财政部今天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财政部表示,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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