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启动司法程序追责欠薪“老赖”,帮70多位农民工讨到131万元工资
农民工鲍丰讨薪记
年关将至,最担心发生的欠薪最终还是降临到鲍丰的头上。
鲍丰和工友们之前在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岛路一家工地上干活儿。眼瞅着大楼就要建成交付了,可本该属于他们的工资却一直没能支付完。
“70多个人,100多万元的工资款,我们向老板讨要多次,可他总是一拖再拖。没办法,我们只好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鲍丰说道。
接到鲍丰和工友们的投诉后,蜀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王光武和同事立即展开了讨薪工作。
“我们找到施工方负责人,上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并释明相关法律和法规,讲清利害,要求限期支付。”然而令王光武和同事意想不到的是,施工负责人蔡某却摆起了拒不支付的架势,一会儿说没有拿到建设方的工程款,一会儿又说手头资金紧张周转不开。敷衍塞责,一拖再拖的伎俩,让支付欠薪显得格外遥远。
常年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王光武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用行政措施责令施工方限期支付欠薪,最后农民工过年前很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通过走访施工方、建设方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王光武准确掌握到,建设方早已按照施工进度足额支付了工程款。“也就是说,施工方负责人蔡某存在挪用、隐匿工程款,拒不支付欠薪人嫌疑。”
很多证据表明,这起案件适用于启动司法程序。根据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于法有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果断启动了移交司法程序,将该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蔡某实施了刑事拘留,检察院也进行了批捕。”王光武向《工人日报》记者介绍。
迫于法律的威严震慑,施工方负责人蔡某只得乖乖就范,答应如数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最终,鲍丰和70多名工友在蜀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这最终成为合肥市蜀山区2016年第一起启动司法程序并成功的讨薪案件。
据从事劳动维权工作多年的王光武介绍,启动司法程序追讨薪资,相对于单纯的行政责令更具法律威慑力。一旦启用,案件性质就会从普通的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案件,甚至会判刑。“所以,在日常普通的追薪维权工作中,本着人性化和对劳资双方负责任的态度,劳动监察部门大多数还是用行政责令、限期支付手段。”王光武介绍,“但对于拒不执行限期支付、故意欠薪、老赖等行为,我们还是会加大启动司法程序追讨薪资办案的力度,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启用司法程序后,绝大多数欠薪案件都会得到及时处置和执行。
“虽然,蔡某最后如数支付了农民工工资,但我们仍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对他进行处理。”王光武补充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给予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员以法律震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月11日,对于农民工鲍丰来说是值得高兴的一天。这天,在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他和另外70多名工友领到了被拖欠的131万元工资。
“多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帮忙,不然这工资不知要被拖欠到什么时候。真是打心眼里感谢!”当拿到自己的11万元工钱,为工资闹心多日的鲍丰显得格外激动。“终于可以过个好年啦!”
看到70多位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后,蜀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王光武感慨道,“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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