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运动员奖励办法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18日 08版)
本报讯 (记者 马学礼)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自治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旨在激励宁夏运动员、教练员在各类运动会上勇创佳绩。
按照规定,在奥运会上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奖励标准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3万元、12万元、11万元、10万元。在亚运会上获得奥运会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奖励标准分别为:50万元、25万元、15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在全运会(含全国冬季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奖励标准分别为:70万元、35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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