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补贴难 小微企业负担重
沈阳采暖费“暗补”变“明补”落地遇难题
市政协委员建言,设立采暖费改革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委办局分工负责
本报讯 (记者 刘旭)在1月4日至8日召开的政协沈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王宗信建议,沈阳市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由“暗补”变“明补”。在2006年及2011年的政协会议上,他就分别提过该建议。记者从该市相关部门获悉,沈阳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方案已经报给政府部门,目前正在研讨中。
早在2005年7月,辽宁省便出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要求该省各市职工的住房采暖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直接发给个人。
2011年5月,沈阳市房产局也起草了《沈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办法(草案)》和《沈阳市困难与特殊群体采暖救助办法(草案)》,提出采暖费纳入工资的范围、标准及发放办法的意见。但是,改革方案至今未能出台。
“明补”采暖费,在沈阳为何迟迟不能落地呢?王宗信告诉《工人日报》记者:“难就难在企业退休职工补贴和民营企业负担重上。”
目前,沈阳共有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工90余万人。王宗信分析,大多数退休职工赶上了上世纪90年代企业破产倒闭、兼并、重组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时期,很多职工没有了单位,采暖费补贴也就无人来出。“如果采暖费政策实施,以人均住宅面积60平方米计算,按沈阳市现行采暖费收费标准26元/平方米补贴,每年需要补贴14亿余元。”
“很多小微企业不给职工报销采暖费,它们无力承担。”沈阳市供暖办副主任王义告诉记者,这项政策在民营企业很难落实。据统计,沈阳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的63.5%,其中,小微企业占比95.9%。王义说,政策一旦实施,以一家100人的企业为例,人均住宅面积60平方米,企业每年要支出15万余元。
此外,为职工报销采暖费的企业也会加大成本。沈阳一家商贸公司现有员工83人,据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淇介绍,其中有一半是女员工,以前这部分人群是不报销取暖费的;还有一部分企业双职工,只给报销标准高的职工报销;而不超过报销标准的,公司按实际住房面积报销。“如果施行‘明补’,这三项算下来,要比之前多支出至少一倍。”
据了解,大连、鞍山、锦州、铁岭、葫芦岛5市以及辽宁省省直在沈阳的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了采暖费“明补”。
王宗信建议,可以参考大连市的样本,筹集建立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应对退休职工、困难职工采暖费补贴难的问题。同时,设立由市领导牵头的采暖费改革工作小组,邀请相关委办局共同参加,分工负责,“在工作小组的统筹下,协调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