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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1月07日 星期一

欠薪一年,农民工上门求助;奔波数月,工会人倾力维权

山西两级工会联手为农民工讨回33万元工资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07日 06版)

本报讯(通讯员陈秋莲 记者刘建林)2015年12月24日,在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总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湖北籍农民工何传军与他的19名工友,终于拿到了最后一笔25万元的工资,至此,被拖欠一年之久的33万元工资终于全部到手。

2014年11月,何传军等20名农民工与山西聚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承揽了临汾市襄汾县圣尧新城工地的内墙抹灰及地面处理等工程。然而施工完毕之后,该劳务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33万元劳务费。这个工程到何传军手里,已经是第四次转包,何传军等人多次找聚众劳务公司、找圣尧新城项目部等讨要工钱,但都没有结果。他和工友们的生活也因此陷入了困境……

2015年5月,何传军他们得知,山西工会开展的“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拿不到工资找工会”活动是专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于是,何传军与临汾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冯珍取得了联系。冯珍在第一时间向山西师大临汾学院党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梁崇太进行了汇报。梁崇太要求市县两级工会立即着手解决何传军欠薪案,并把协调处理好这一案件作为今年冬季为农民工讨薪工作的切入点。

以冯珍为组长的临汾市总工会工作组迅速成立,他们组织市总工会法律维权中心和襄汾县总工会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企业,调查了解,协调处理。9月底,何传军他们拿到了8万元工资。但由于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其余25万元欠薪,欠薪方提出以一套未交工的商品房相抵。这让何传军他们左右为难:“我们都是外地农民工,房子没法变现,对我们来讲,依然拿不到工钱!”

其间,临汾市总工会法律维权中心和襄汾县总工会多次与劳务公司协调,均没有结果。冯珍再次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制约案件解决的难点,分析原因、寻找办法。大家认为,层层转包导致发包各方相互推诿扯皮,是造成欠薪的根本原因;何传军等农民工不能提供完整的承包合同、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劳务结算报告等手续,使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难以启动正常的劳动监察程序。但是,市县两级工会认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在外打工权益难以受到保障,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任何难点和问题,都不能构成不予支付工资的理由。

在临汾市总工会的多次协调和重点督办下,2015年11月16日,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襄汾县总工会召集襄汾县人社局、住建局、开发施工单位和被欠薪方相关人员,召开五方联席会议,对欠薪案一事进行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欠薪方即发包方襄汾县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2015年12月25日前,将剩余的25万元劳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何传军等农民工。

2015年12月24日,襄汾县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将25万元工资如期送到襄汾县总工会。在市、县两级工会的见证下,何传军等20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这一欠薪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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