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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一

让他们在城市里有了“家”

——2015年海南省总工会倾情开展农民工工作纪实

文/吴雪君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31日 04版)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在“情系农民工2015海南农民工大联欢”晚会上讲话

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给一线农民工送清凉

工会系统进一步推进和做好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海南片区

在农民工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海南省总给农民工发放扶持基金

海南省总工会组织农民工艺术团赴基层慰问演出

2015年12月20日,沐浴在清晨第一缕阳光中的江西农民工方家裕,温暖和希望在他心间缓缓流淌。

2015年,对于“漂”在异乡多年的方家裕来说是个不寻常的年份:这一年,他有了一个名为工会的“家”。在这个“家”里,他不仅享受到了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还免费接受了各种技能、安全培训,遇到困难时法律援助服务就在身边。11月,已待业半年的妻子,从“家”组织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班结业后,顺利找到了满意的工作,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

“对于我们这些常年在外的农民工来说,工会就是我们最温暖的家。”如今,方家裕很快要当爸爸了,他希望小宝宝能在这座充满希望的城市里降生,尽管这样会付出远远超过农村的成本,可他坚信生活会一天天好起来。

方家裕是2015年海南省总工会倾情开展农民工工作的一个缩影。

农民工,中国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劳动大军,在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改革增添活力的同时,却大多拿着低廉的工资,住着简易的工棚,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福利待遇。如何解决农民工群众存在的诸多问题,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

海南省总工会认为,作为党政助手,协助解决好农民工各项工作,工会责无旁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全总《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总进一步推进和做好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海南省总工会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举全会之力苦战七、八、九3个月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

截至9月30日,全省农民工入会人数由26万人增加到131.1768万人,在琼农民工入会率达到91.73%,实现9月前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0%,力争达到90%的年度工作目标。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用特别用情、特别用心、特别用力这“三个特别”高度评价海南工会农民工工作;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在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省六届九次会议上对此也给予充分肯定;省长刘赐贵勉励工会人要在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扬光大“三个特别”的精神。

(一)深入调研,最大限度发展农民工会员

2013年,由海南省总工会组成调研组,历时4个月,对全省农民工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出炉。

这份调研报告呈现的农民工状况让人堪忧。

报告显示,2013年海南全省农民工总数约为154万人,其中出省务工的海南省籍农民工约11万人,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总数约143万人(含外省来琼务工的农民工约50万人)。

调查显示, 2012年海南省在本地务工的农民工与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雇佣)合同仅有31.2%,外出从业签订劳动(雇佣)合同的有43%,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8.3 和8.5 个百分点,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参保方面,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只有12.5%,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比例分别为7.2%、9.8%、7.2%、6.1%,绝大部分只在户籍地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

与此同时,农民工在单位集体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9.5%;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7.7%;独立租房的占14.1%;有13.8%的本地农民工在城区工作但每天回农村居住,仅有2.6%的农民工在本市自购房。

“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工加入工会,让他们随时随地感受到工会‘家的温暖’,成了我们省总的重点工作。”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说。

经过反复研究,针对海南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大型企业少、产业工人少、农民工就业非常分散、大量非公有制小微企业难以组织农民工入会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全省农民工的分布情况和就业状况,海南省总工会明确提出“要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全省农民工会员占在琼务工农民工总数的80%以上(即114.5万人),力争达到90%(128万人)”的工作目标,并根据农民工分布情况层层分解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工会集中力量奋战七、八、九3个月,全面铺开“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全力以赴完成农民工集中入会工作任务。

(二)不断创新,多举措拓宽农民工入会渠道

为让农民工了解工会、积极主动加入工会,海南省总工会编印了《农民工入会十大好处》宣传海报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各5万份,分发到各级工会并张贴到各街道、社区、建筑工地、村(居)委会等公共场所,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网络刊发,并开通省总微信平台、开设网站《农民工入会专题专栏》,采取张贴海报、流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方式对全省183个乡镇、2596多村委会和近1万个自然村进行全覆盖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工会的地位作用、加入工会的意义以及可以得到的实惠,增强农民工对工会的认同感,营造农民工积极入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工分布广、劳动关系复杂,单靠工会的资源和手段发展农民工会员毕竟有限。为确保实现“保八争九”目标,海南省总工会解放思想,打破常规。

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抓“两头”入会。一方面根据海南籍农民工有50%在本地区乡镇(街道)务工的特点,从输出地“出口”抓入会;另一方面根据海南籍农民工有43%在本省内其他市县务工的特点,从输入地“入口”抓入会。

“与此同时,我们还指导各基层工会对原单位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经过筛选甄别,对26万名原先发展的农民工会员重新进行登记,同时吸纳未加入工会的农民工入会。”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表示。

此外,海南省总工会还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基层工会建设。大力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物流行业、餐饮业、家政服务业、农业经济合作社(农业公司)建立行业工会吸纳农民工入会,并开通网上登记入会、拨打“12351”维权热线电话登记入会、职工服务微信平台登记入会等新渠道,创造条件让不具备建会条件的建筑工地、物流城、宾馆酒店、劳动力市场、种养基地等企业的农民工,以及零散就业、劳务合同就业的农民工,凭个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工会以及村(居)委会直接登记入会。

截至9月30日,全省农民工入会人数由26万人增加到131.1768万人,在琼农民工入会率达到91.73%,实现9月前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0%,力争达到90%的年度工作目标。

(三)建立机制,使农民工入会工作有序推进

为使发展农民工会员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海南省总工会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资金配套等方面制定出台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建立工会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海南省总工会在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建设年”联系点制度基础上进行拓展,将推进“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作为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的最主要工作考核内容。自7月以来,海南省总工会每位领导及机关部室负责人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的时间基本都在20个工作日以上,进一步督促和带动了各级工会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海南省总工会规定,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发展农民工会员进展情况通报时间点,并按照完成任务比例情况进行排名,印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先进单位先进经验做法。

落实经费保障。海南省总工会从今年经费预算中专门划拨1200万元,作为农民工入会工作专项经费。同时,下发《农民工入会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县、产业系统和直属基层工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资金配套,并规范资金的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入会,海南省总工会还从农民工身份界定、入会方式、会籍管理和服务帮扶工作等几方面研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如针对什么样的农民工可以加入工会问题,规定了”必须是户口在农村、户籍身份是农民,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各类劳务雇工、零散就业人员等),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才能加入工会。”海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揭晓强说。

针对农民工会员会籍管理问题,规定了在省务工的农民工工会会员可凭“工会会员证”或者“会员服务卡”接转会员组织关系,新发展的农民工会员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基层工会进行管理,零散就业的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社区工会进行管理,出现农民工会员信息重复登记的,由上级工会划转到会员所就业或居住的所属基层工会进行管理,同时还明确会员组织关系挂套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社区工会的零散就业、下岗待业和农忙回乡务农的农民工会员,视同为保留会籍的会员进行管理等。一些具体的操作性政策文件出台,为发展农民工会员提供了及时的政策保障。

(四)竭诚服务,实现农民工入会数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农民工是否愿意入会,关键在于工会的服务水平。让农民工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力争把农民工服务难、维权难问题解决好,是海南省各级工会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的“法宝”。

海南省总工会把农民工入会和入会后的服务同步布局谋划推进,找准工会定位,发挥工会优势,全力配合省委、省政府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平等享受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融合、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配合省人大出台《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和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专题调研。降低工会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开设农民工维权窗口,畅通“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组建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当农民工会员劳动经济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享受工会免费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酒店餐饮行业开展省一级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惠及全省6960家企业的29.8万名职工。协同人社、住建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查处欠薪案件283起,为7520名农民工补发工资1亿元。与安监局联合开展“安康杯”竞赛,组织动员870家企事业单位、两万多名职工和农民工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为农民工春节返乡争取经济补贴126.4万元,帮助2166名农民工平安返乡。

海南省总工会还出台吸引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全省性普惠政策,将今年新入会的农民工纳入海南工会会员工伤救助计划,规定农民工自入会之日起1年内如发生工伤事故可获得一定金额的救助。

制订农民工会员优惠帮扶政策,将农民工会员纳入工会帮扶救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进行生活、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帮扶救助。举办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农民工不设门槛,生病住院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最高可补60%(不超过5万元),使农民工成为这一项目的最大受益者;每年筹集3000万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万名困难职工(其中3000多名困难农民工)子女得到资助;安排1.5万名从事脏、苦、累、险工作的农民工参加职工免费健康体检;每年安排100万元奉献专项资金,帮助因公殉职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积极争取更多资源服务好会员,特别是农民工会员。

去年“威马逊”超强台风使文昌重灾区2300名大学生面临辍学的困境,省总工会立即开展捐资助学行动,在原来支持文昌市500万元的基础上,又追加200万元,解决了2300名大学生入学难的兜底问题。

“不仅如此,农民工会员可享受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就业上岗、技能提高培训等项目的免费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实现就业创业,圆‘城市梦’。”海南省总工会副主席郑有基说。

通过实施“农民工圆梦计划”,帮助600名农民工获得大中专学历。各级工会举办农民工各类实用技能培训班,免费培训农民工2.4万名,6900多名农民工获得从业资质证书或提升技术等级。

开办电子商务(淘宝网店)创业培训班,帮助农民工开设特色网店,开店人数占培训人数的73%。举办月嫂培训班受到农民工的广泛欢迎,经培训的月嫂就业率100%。琼海、文昌等市县工会依托当地的农家乐酒店,培训周边乡村上千名农民成为旅游酒店服务员。

指导建立36个农民工创业就业基地,重点扶持10个农民工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农垦工会举办家庭种养培训班130多期,培训困难职工和农民工1.6万人次。三亚市总工会累计发放创业小额贷款500万元,扶持147名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自主创业。

2014年至今,海南全省各级工会共筹集870多万元,举办专场招聘会81次,组织580多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4万多个,为11.7万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为13451名职工和农民工成功介绍就业。

(五)直面困难和挑战,不断探索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

如今,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海南全省工会会员大幅度增长,从原来125.11万人增加到现在的247.94万人,多出了100多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就达到131.6万人。这给海南工会工作带来了机遇,也使工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在下一步工作中,海南省总工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农民工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省统筹、科学规划会员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工会会员和组织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微信、手机APP终端等新兴通信手段,搭建起工会会员管理和服务平台,横向上逐步推行按各基层工会特色和工会会员需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服务,纵向上逐步推行按工会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方式对工会会员进行分级管理和服务,明确各级工会对会员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内容,不断创新工会会员管理和服务模式,科学管理和服务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工会会员。

以“协调发展”的理念驱动农民工工作。要通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技术创新比武、就业创业扶持等活动,提高农民工立足自身发展、融入城镇的能力;要研究出台更多切合工会会员需求的全省性普惠政策,指导各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开设各具特色的会员普惠活动项目,让农民工会员与城镇职工会员同等享受工会组织的服务,在“协调发展”上交出合格答卷。

以“共享发展”的理念情系农民工工作。着力探索和完善“五金”制度。健全完善助学金制度,保证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一定能够上学;总结推广农民工工伤救助金制度,对重大事故死亡补助1.5万元,对伤残实行8000元、7000元、6000元不等的分级补助;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欠薪周转金制度,争取各级政府与工会共同出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健全奉献基金制度,帮助因公殉职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深入实施医疗互助制度,工会会员包括农民工会员1年交50元钱、3年交150钱,一旦生病住院就能获得最高5万元的互助补偿。

同时,将把重点放在兜底上,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争取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困难农民工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低标准、广覆盖,应援尽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守住民生底线,让发展更有温度,让幸福更有质感,让小康惠及广大农民工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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