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行政机关“不作为”和“滥作为”
多地检察机关对环保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本报讯 (记者卢越)《工人日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连续发布了三起检察机关因环保部门不履职、不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信息。这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改革正式进入司法实践阶段,旨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纠正其“滥作为”或“不作为”。
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12月18日和12月21日,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和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也分别因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职,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在起诉之前,检察机关都会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纠正其“滥作为”或“不作为”。据了解,目前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属于在检察建议限定的时间内不回复,或者回函后仍不履职的情形。
例如,山东庆云县检察院在审查某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在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环境污染。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县环保部门虽对该公司多次作出行政处罚,但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遂根据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但环保部门仍未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庆云县检察院在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后,依法对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郑新俭介绍,相关企业仍然存在违法违规生产排污行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检察院依照有关规定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今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份展开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据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介绍,自8月20日试点正式启动以来,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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