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入学只需原校方签章的学籍证明,外来工与其子女是否同一户籍不做硬性要求——
打工子弟入学政策放宽 农民工仍“不感冒”
城里念书开销太大,交不出证明材料,“还是只能在老家读书”
本报讯(记者高柱 李娜)“办手续什么的都是小事,关键是钱出不起!”听闻成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所调整,正在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等待工作机会的四川仁寿县农民工刘大姐摇头对《工人日报》记者如是说道。
近日,2016年成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政策出台。有媒体梳理发现,新一年政策与过去并无明显变化,但有两处“细节”做了调整,以实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方便。
根据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当年5月至6月的工作日向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居民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务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今年政策中对往年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以证明法定监护关系和必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的规定予以调整。自2016年起,农民工办理孩子入学只要提供能够说明法律关系的有效证明和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即可,以减少家长程序周折。
“谁不想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可哪里供得起!”接受记者采访的刘大姐与从事电焊工的老公在成都谋生多年,如今大儿子在成都读大学,小女儿则一直在老家读初中。对于成都市教育局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调整,刘大姐不以为然,同时表示没有把女儿接至身边读书的打算,而她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在成都上学,夫妻俩无法支付高昂的借读费”。
事实上,成都市自2004年起便出台政策,进城农民工子女只需凭街道办事处证明,即可到暂住地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入学,按照“一费制”项目规定缴费,免收借读费。
但记者在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向有入学需求的农民工就该问题进行普遍访问后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工如刘大姐一样对该项政策表示并不知晓。
然而当记者向刘大姐等众人详解了成都目前的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后,这些从四面八方涌进成都谋生的人们还是摇起了头,“免了借读费把最大的压力减掉了,可我们现在工作都是流动性的,没签合同、没交社保,交不出这些证明材料,孩子还是只能在老家读书。”一位在场农民工对《工人日报》记者感叹,即便条件都满足,实际上想找到愿意接收的学校也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