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交通出行量达六成,抢占人行道、闯入机动车道等顽疾难去——
福州电动自行车违章屡禁不止
闯红灯、逆行、随意驶入机动车道、抢占人行道……在福州市区道路上,随处可见“我行我素”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是福州市民出行的主要工具,据统计,目前福州路面上的电动车约120万辆,其中登记在册的93万辆,承担着60%以上的交通出行量。
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的“失序”,给市民出行增加了很多安全隐患,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顽疾。
乱象频现
“经常看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现在开车过路口要特别小心。”福州一私家车主薛先生说,“有时疾驶在快车道上,突然会有电动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稍不留神就撞上了。”
“在路口等红灯时,黑压压一大片电动自行车横在路口,车子想正常右转根本就转不了。”另一位司机汪先生说,无序的电动自行车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正常的通行。
记者在该市福飞路与二环路交接路口发现,不到5分钟时间,就有10多辆电动自行车不顾交通协警的阻拦闯红灯,还有几辆直接“贴着”机动车过马路。“想拦是拦不住的,特别是一些电动自行车穿行到马路中间后,直接从‘死亡三角线’骑行到马路对面。”一位交通协警说。
交警部门明令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车道。但是,记者在福州鼓屏路、五四路等路段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在机动车道上;在二环路高架桥、三环快速路上,同样可以看到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不仅是交通违法大户,还容易造成交通事故。10月21日上午,延平路和白马南路交界处,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右拐时,与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相撞,老人被卷入车底不幸身亡;10月24日晚,二环东路金鸡山隧道口,一辆小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一名50岁的男子与两名小孩受伤……
近年来,福州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肇事比例明显上升。据警方数据,每天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在80%~85%之间。
管理失位
“在整治交通乱象中,最难管的是电动自行车。”一位值勤的交警表示,“一个路口交警加协警才几个人,但来来往往的电动自行车实在太多了,想处罚也罚不过来。”
根据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处以警告或罚款20元。
事实上,近年来福州一直在整治电动自行车,从限摩限电,到上牌管理。今年9月,该市对试行5年多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代办登记制度,制定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具体实施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既然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建档,就不能法不责众,对其放任自流、疏于管理。
实际情况却不乐观。福飞路上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负责人说,“现在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几十元的上牌费,骑到路上只要你不载人,交警也基本不管。”
此外,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具体规定的交通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有一个条款涉及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处罚规定,即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有律师认为,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管理失位也就不足为奇了。
“路权”之争
“其实我们也不想随意驶入机动车道,但实在无路可走。”福州市民刘女士如是说。
由于历史原因,福州的城市道路较为狭窄,在市中心,不少道路无法划出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要通行就得驶入人行道,否则就被迫闯机动车道。
在西宾门口,早高峰时间,记者看到这里等候红灯的电动自行车排的长队足有两三百米。“这里原本有非机动车道,但前几个月被并入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只好挤占了原本就窄的人行道了。”刘女士告诉记者。
此外,福州几座过江大桥由于设计问题,导致非机动车上桥不方便,不少电动自行车就直接驶上了机动车道。洪塘大桥原来没有非机动车道,后来新划了非机动车道,但进城方向非机动车道的平均宽度约75厘米,出城方向的平均宽度则约为66厘米,最窄处只有49厘米。“这只能逼着我们骑上机动车道。”
在许多电动自行车主看来,城市交通治理与“路权”密切相关。
“没人愿意骑电动车迎着尾气冒险往机动车道上挤,有时真的是无路可走。”采访中,不少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将更多精力放在道路规划、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上来,“例如,根据路口车辆的通行情况和道路条件,增设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特别是在道路建设和道路路标设置时,把电动车道、行驶、停靠等问题考虑进去,使其有道可行、有地可停、有序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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