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东北地区重污染天气督查情况
部分企业大气环境问题仍然较多
《工人日报》(2015年11月13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王冬梅)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东北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于11月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督查工作。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环保部门,对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营口、长春、延边、哈尔滨等10个重点城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一些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应急预案措施,部分企业大气环境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供热小锅炉问题突出。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今天介绍,目前,重点地市均已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了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了对重点企业实施停产限产,严格控制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及时进行宣传和信息发布等措施。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辽阳市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使用低硫煤和限产措施。抚顺市中伟国际建筑工地和兴隆大奥莱建筑工地两处施工工地未按要求采取停工措施。二是部分企业大气环境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供热小锅炉问题突出。
邹首民说,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已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监督其整改到位。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关注东北地区空气质量情况,持续开展督查,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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