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
《工人日报》(2015年11月03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选拔 1500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山东将在此次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中选择15家左右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工作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学徒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工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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