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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一

长期以来,法官过于依赖阅卷,举证质证简单,庭审环节被虚化。

证人,该怎样请你出庭?

■本报记者 高柱 李娜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24日 06版)

2009年,上海法院系统首次采用视频马赛克屏蔽证人面部的做法,保护出庭证人安全。CFP供图

“作为本案证人,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件,证人李晓明采用屏蔽面部特征和改变声音的方式,通过多媒体平台“出庭”指证胡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法庭采信证人证言及相关证据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宣判,并对判决理由当庭详说。据介绍,采用隐蔽作证技术,是成都法院系统为保护证人安全作出的首次尝试。

证人出庭,是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关键部分。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成都自今年2月份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目前已示范庭审案件63起,证人出庭率达68.3%,上诉率下降7.9%,改革成效初见。

10月15日,“2015年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法学界人士在会上表示,当前要在现行司法架构下,把证人出庭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大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作为铺垫。

庭审虚化增加冤假错案可能性

“接受询问时有点紧张,但这会促使我们未来侦查案件时更为规范。”今年3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派出所民警吴某,以证人身份就一起所参办案件接受公诉人和被告律师询问。这是成都市践行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首个公开庭审案件,办案民警的这次出庭广受关注。

“这是一次突破,很多冤假错案都与庭审功能未有效发挥、证据未得到认定紧密相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坦言,长期以来,对庭审举证、质证、认证、裁判过程不够重视,结果导致庭审被完全虚化。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龙宗智认为,现行刑事诉讼法允许宣读使用未到庭证言等规定,导致了法庭审判直接性、实质性缺失。此外,在现行体制下,公检法长期以来的“重打击、轻配合”也导致了庭审形式化。

“必须正视的问题是,法官太过于依赖案件阅卷,而卷宗的存在直接导致庭审显得可有可无,有些法官还抱怨庭审有些浪费时间,对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更是认识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说。

罗国良表示,庭审实践中,证人出庭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只要证言存在争议,法院就没有理由将证人拒之于庭外。但现在往往是被告人的一次认罪口供就可能被采信,这增加了冤假错案出现的可能性。

“要实现庭审实质化,就要确保关键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在庭审案件中‘应出尽出’,目前这一点在成都法院系统已达成共识。”郭彦说。

推进证人出庭面临重重阻力

记者了解到,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对证人出庭的情形有着明确规定,但请证人出庭作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今年5月,成都大邑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3名证人出庭作证,庭审现场法官发问变少,控辩双方“过招”增多,庭审前后共持续3个小时。由于证据确凿,法庭当庭作出宣判。

轮番质询、双方激辩,在公众眼里,这是一场精彩的庭审。但对办案人员而言,要促成这样一件庭审实质化实战案例并不容易。有办案人员称,“为了说服3名证人出庭作证,实在花了很大功夫”。

“证人拒绝出庭,无外乎不敢、不愿、不想三种原因。”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云坦言,当前侦查、起诉阶段对证人的认证保护如何衔接等问题还很不明朗,导致证人出庭率非常低,有些地区甚至出现警察都不愿意出庭的情况。

“这并非仅来自于证人的主观抵触情绪。”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邱学锋表示,在实践中,也存在法官出于办案压力大等原因,不愿推动证人出庭工作。还有一些公诉机关人员碍于脸面,对于证人出庭表现得也不积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何良彬认为,庭审的目的是发现真相,因此证人出庭还只是第一步,如何实现有效发问也是当前面临的难题。

何良彬表示,证人询问是在公开的庭审中进行,现场不仅有控辩审三方,还有旁听观众,因此掌握专业的询问技术十分必要,但眼下这些问题还未引起重视。

改革需要公检法共同担当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牵涉面广,必须协调各方的作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认为,要完成当前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公检法等部门有着共同的责任与担当。

“当前公检法三家职能关系出现偏差,常常体现为侦查制约了公诉、公诉反过来制约审判。”龙宗智教授指出,推进庭审实质化,突出证人出庭地位,必须扭转当前以侦查为中心的局面。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改革便无从谈起。

“司法权构造上要以审判权为中心,而不是以侦查权为中心。但当前的情况是,冤假错案就好像是侦查做的‘饭’,检察端过去,法院吃下去了。”一位法学专家认为,要破解当前所面临的难点,不能仅仅停留在法院自行改革、公检适度配合的层面,而要把目光放在探索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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