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 “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
“领头雁”工程力促企业家成为和谐建设带头人
区委发文提出,涉及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安排,事先征求工会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报讯 (记者 王伟)“我是区政协委员,作为有政治身份的经营者,更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是向社会捐资做好事,更重要的是应该立足本企业,重视工会工作,关心职工权益。”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久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他和区里其他40多名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一起,正在按照区委的要求,在区总工会指导下,争做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领头雁”。
连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程春说,去年8月,区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青联委员和获得各级劳动模范(奖章)称号的企业行政负责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5个“带头”,即带头建立和规范工会组织,带头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带头实行民主管理,带头创建和谐企业,带头加强职工教育。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区委专门成立由副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完善管理机制,对履行政治责任不积极、不重视企业工会工作的企业经营者,“促其改正”。涉及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安排,事先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一做法,在连云区被称作是“领头雁”工程,此举给全区工会工作带来了诸多积极变化。
“有了区委的意见,更加明确具体该做什么了。”扬子江船舶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闫建刚是市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公司在2011年建立了工会组织,五险一金,以及工作餐、外来职工宿舍等职工福利都做得不错,但闫建刚表示,“以后还要在职工技能培训上进一步加大投入。”
久和混凝土公司的工资集体协商则更顺利了,不等企业工会提出要约,公司行政方就主动提出为职工加薪。
个别原先没建工会的企业,立即在上级工会指导下建立了工会组织;原先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企业工会,也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工会工作。
据程春介绍,连云区原来有51家企业的经营者具有区级以上层面的政治身份,5家由于倒闭、搬迁等原因不存在了,另外原来有8家企业未成立工会,9家未签订工资集体合同,9家未建立职代会,12家企业未参与创建和谐企业。如今,通过“领头雁”工程的实施,生产性企业全部达到5个“带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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