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公布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18日 03版)


今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先后收到60多家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请。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度假区的标准和评定细则进行现场检查、集体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并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确定了以下17家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吉林省长白山旅游度假区
2.江苏省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3.江苏省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4.江苏省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5.浙江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6.浙江省太湖旅游度假区
7.浙江省湘湖旅游度假区
8.山东省凤凰岛旅游度假区
9.山东省海阳旅游度假区
10.河南省尧山温泉旅游度假区
11.湖北省武当太极湖旅游度假区
12.湖南省灰汤温泉旅游度假区
13.广东省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14.重庆市仙女山旅游度假区
15.四川省邛海旅游度假区
16.云南省阳宗海旅游度假区
17.云南省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指出,推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升级、服务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创造美好休闲度假生活的客观需要。
据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将是继5A级旅游景区之后又一块体现旅游品质产品、品质设施和品质服务的金子招牌。它与5A级景区分别代表了中国的旅游度假产品和观光产品的最高等级,也将和5A级景区一样,设施标准认定、动态管理、退出机制。(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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