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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0月10日 星期一

甘肃立法清理食品安全“死角”:不论街边摊贩还是高档餐厅,食品从业者都必须办理健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证件

小作坊小摊贩需“亮照经营”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10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康劲 通讯员李丽)伴随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甘肃省密集出台地方法规,剑指食品安全“死角”,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食品贮存和运输从业者都需“持证上岗、亮照经营”。

根据甘肃省最新出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食品仓储管理规范(试行)》、《食品配送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两个办法”“两个规范”)的规定,食品从业者除登记证或经营许可证外,均需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等。

其中,“两个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需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核准发放登记证(卡);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举办者和承办者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双报告”,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的流动厨师进行登记,建立流动厨师档案,流动厨师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换发健康证,定期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此外,“两个规范”要求,食品仓储场所提供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仓储场所要在登记的基础上亮照经营,鼓励有条件的食品仓储场所加装电子监控设备,实施“阳光仓储”;对食品配送商配送食品的车辆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制度、统一承诺”的登记备案管理,配送食品的“电子一票通”和销售清单等应随车携带。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全国农村中毒事件频发,去年甘肃省食品安全报告显示,80%中毒事件源于农村聚餐,农村聚餐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的部位。同时,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贮存、运输和配送等环节仍然存在监管“死角”,地区食品贮存、配送秩序还比较混乱,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甘肃的新规有利于遏制这些领域和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曾在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甘肃省率先出台相关规范,从农村到城市,从街边摊贩到高档餐厅、从仓储地到货架,让“大小”食品从业者挂证经营、合法经营,有利于“史上最严”新《食品安全法》实现更全覆盖。同时,对于办法和规范中涉及到的登记证(卡)及现场指导等均由有关部门免费办理和提供,并简化程序,快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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