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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10月08日 星期一

工友们急用钱,他心中愧疚,自己揽的活儿却连累大家。“当时想不开,就爬上了33楼”

一场得以避免的悲剧

虽经劳动部门介入达成协议,农民工仍因过激行为被拘5日 劳动部门提醒,采取过激行为维权违法,应用正确途径解决

本报记者 庞慧敏 本报实习生 颜树花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08日 05版)

8月31日,农民工杨秀能为讨薪爬上33层高楼欲用命来要回“血汗钱”,幸亏解救成功,没有酿成大祸。《工人日报》记者经多方走访得知,目前双方已达成协议,于9月底付清拖欠工资。

9月24日,《工人日报》记者走进了杨秀能租住的20多平方米的房子,杨秀能对住房的窘境略显尴尬:“家里就是这样了,进城打工有地方住就不错了。”

说起那天发生的事情,杨秀能至今仍无法释怀。“实在是走投无路,家里的父亲因为农药中毒花去一大笔钱,马上就要开学了,孩子上学的钱还都没有着落。”杨秀能的情绪有些低落,“当时真的很绝望,想着跳下去总该把钱给我了,至少孩子上学的钱有了。”

祸起10万元承包工程

今年5月1日,杨秀能在网上看到一份给装修工程运送装修材料的工作,便与之洽谈,最后以10万元钱包下工程。在签署合同后,对方以修改具体事项为由把合同收回去。在此期间杨秀能虽多次向甲方提及,但都被各种理由推脱。

直到工程快要做完,杨秀能和10多个工友3个多月仅领到工资2.8万元,均分到每个人不到2800元。而合同上规定的做到一半便可以得到70%的承诺迟迟没有兑现。

一气之下,杨秀能和10多个工人集体停工。第一次他和两个工友去见甲方的胡老板,老板拒之不见,留他们白白苦等一场。第二次杨秀能见到了胡老板身边一位董姓工作人员,这人态度非常强硬,指责杨秀能等人“停工闹事”,并称已经撕毁合同,扬言要是再这样一分钱也别想拿到。无奈之下,杨秀能跑到开发商那里。但是开发商表示这件事情不是他们能管的,希望尽量协商解决。

听说劳动部门可以管这样的事情,杨秀能等人便又匆匆忙忙地跑到劳动部门。但由于杨秀能当时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8月31日,离孩子开学的日期越来越近,工友们还有几个孩子在上大学急需用钱。在工友们眼中,“他是个讲义气的人”。但杨秀能总觉得心里愧疚:自己揽下的活却连累大家没有工资拿。

于是,他和工友们踏上第三次讨薪路,而胡老板手下的人更强硬了,说可以给你们工资,但是要扣2万元,还要拿1万元请他们吃饭。“这样的要求我们肯定不会答应呀!他后来想找人轰我们走,最后把我们撂在那里不睬。”杨秀能越说越激动,“我当时想不开,就爬上了33楼。”

大约三四分钟后,工友们发现异样,报了警。“我当时知道他爬上了高楼,急得都说不出话来。”站在一旁的杨秀能老婆噙着眼泪回忆道,杨秀能也低下了头。

所幸,在僵持了5个小时之后,杨秀能被拉下来,悲剧最终没有发生。第二天,经过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调停,双方达成了协议,即9月2日支付工程款3万元,9月30日前支付2.9万元给杨秀能等人。杨秀能也因为自己的过激行为被拘留5日。

搜集证据是维权关键

据南宁市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邓凡介绍,今年截至9月,像杨秀能这样因讨薪所引发的突发性事件仅在高新区就有43起。另外一个表现就是,该类事件由往年在春节的高发期转变为各个时间段都有发生。这除了建筑工地的分包管理混乱问题外,还有今年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资金短缺或资金难以周转的原因。

为了更好服务群众,尤其是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劳动监察部门制定多项措施,包括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采取动态网格化管理了解每个企业的用工情况、工资支付问题。还在每个工地设立告示牌,要求每个工地对工人工资支付详情透明公开化,并留有投诉电话。“现在打电话来问的人要比以前多很多,很多事情在电话上就可以帮他们解决了。”邓凡说道。

对于进城务工农民工,邓凡也很头疼。“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懂去哪里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使找到我们的,也大多不能提供证据,这使得我们很难帮到他们。”他希望通过报纸告诉更多工人,无论在企业还是工地,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不能只有口头协议。要保管好工作考勤记录、记工单等物件,以备在维权时使用。“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来维护权益是违法行为,要学会用正确的途径找到解决方式。”邓凡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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