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发布实施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30日 04版)
本报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杜鑫)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意见,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半年有余。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170多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县(区)级完成职责整合数量已经超过1000个。从县级整合完成比例看,北京、上海、重庆、贵州、江苏已经全面完成。
据悉,国土资源部将指导各地按照年底前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的要求,倒排时间、明确市县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的时间节点,建立周报制度。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证书样式在3月1日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截至目前,江苏徐州、四川泸州、山东青岛、重庆长寿、广西南宁、黑龙江林口、江西崇义、湖北荆州、浙江义乌等30多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市县运行良好,累计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10多万本、涉及不动产抵押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10多万份。
此外,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实质性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主要系统建设已具雏形。国土资源部表示,2015年下半年实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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