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临储收购价定为每斤1元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2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国家发改委、国家 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联合 发出通知,2015年国家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 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今年国 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水平确定为1元/斤(国标三等质量标准)。
今年玉米临储收购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再放宽生霉粒含量等相关质量标准。达不到质量要求规定的玉米,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组织收购。今年玉米临储收购政策执行时间调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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