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蒙冤4年,“叫板”国家赔偿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银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
2006年,张净夫妇状告银行反被刑事立案,张净以诈骗罪获刑4年。
张净出狱4年后,被改判无罪。
2015年8月2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支付张净34万元国家赔偿金,驳回其40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的判决。
张净对此不服,提起申诉。2015年9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申诉。
124万元存款“蒸发”
张净,重庆老牌上市公司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人大代表, 1993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退休后创办了一家塑钢管道公司。
2001年初,在张净的塑钢管道公司担任副总职位的黄志忠,以“朋友开厂,需要资金,并可以支付高息”为由,向张净借钱。黄志忠称,只要存款存入梁平银行就可得到三倍的贷款。
2001年5月和2002年4月,张净在梁平农行分别办理储蓄存款38万元和14万元。2001年6月和9月,张净之妻也在梁平农行分别办理储蓄存款44.9万元和27万元。四次一共存了124万元。
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净发现这笔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不给说法。张净遂在2005年6月向梁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查,发现这笔款是该农行的营业部副主任蓝振贵,在柜台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并多次转划或取现,套光了张净38万元的存款。
不久,张净妻子存入的44.9万元和27万元两笔钱也“失踪”了。2006年3月,张净妻子提起诉讼,向农行追讨存款。
储户反成诈骗犯入狱
诉讼过程中,梁平农行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2006年9月8日,张净被警察带走。次日,又以“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涉嫌犯诈骗罪”被逮捕。
2007年10月,经审理,梁平法院判定:“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非法获取高额利息,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判决:张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张净提起上诉。2008年4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随后,张净被送往重庆三合监狱服刑。
张净称,他被拘留后,曾先后6次向梁平法院申请,对本案存取款的原始资料进行调查取证,但是却得到了梁平法院“经院里领导研究决定和院长的指示不予采纳”的回复。
二审结束后,张净之女找重庆市二中院判案答疑,但没有得到让她信服的回答。
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出狱。出狱第二天,张净就去了梁平法院,要求查看当时庭审时没出现却十分关键的证据:两张密码挂失和两张借记卡申请表,没有得到法院的应允。随后,他又找来律师去调阅案卷。被法院告知:本案有三宗案卷,但只能看一卷并且只能看、抄,不能复印。
随后,张净带着四张抄写的证据,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接待人员认为,他提供的证据很关键,但是手抄的不具备证明效力,让他回去请重庆市检察院提供原件。
张净回到重庆后,几经波折,最终梁平法院答应提供那4张关键的申请表原件,但要求张净承诺不再到北京上访。
拿到证据的张净,即刻找到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对单据上的签字进行司法鉴定。经专业鉴定,证实4张申请表上的张净与其妻子的签字均不属本人所写。
2013年10月,重庆市高院提审此案。2014年12月,重庆市高院认为,原一、二审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净犯诈骗罪的证据不足。最终宣判张净无罪。
至此,张净总算恢复清白之身。此案引发广泛关注,被列入重庆市人大2014年监督工作报告之中,作为“维护信访人权益”的代表案例。
国家赔偿再掀波澜
2015年6月,张净向重庆市二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23790元、因服刑导致其购买的专利不能发挥经济效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20万元及利息。
8月6日,重庆市二中院向张净赔礼道歉;8月26日下发国家赔偿决定书。据国家赔偿决定书,张净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张净的其他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但张净拒绝在此国家赔偿决定书上签字。
张净说:“我入狱期间,女儿为了给我平反,终结了苦心经营多年的生意。此外,我在2004年的时候,签订了一个用320万元购买‘节水龙头’专利的合同,当时支付了50万元,专利到手后,便立即成立了一家科技公司。”
“为了这个案子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背负了一大笔的债务,这320万元怎么不是直接经济损失呢?”张净说,除了上述的赔偿要求外,还要追回十多年前存入梁平农行的那笔钱。
据了解,张净不服国家赔偿决定,向重庆高院提起申诉,高院已于2015年9月15日受理。张净状告梁平农行,要求其赔偿10余年前的储蓄存款及相关损失,将于2015年10月24日在梁平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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