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证明、收入证明、户籍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每天一半工作时间被各种证明盖章搅得焦头烂额!”不堪重负的长春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呼吁——
“让信息多跑路,百姓才能少跑腿”
“民政部门都不用再出具婚姻登记证明了,社区什么时候也能减负呢?”提起“我爸是我爸”之类的奇葩证明,长春市一位社区居委会主任就一肚子苦水:“每天一半工作时间被各种证明盖章搅得焦头烂额!”
“都说社区是为居民服务的,我看倒像是为行政部门服务的。”结婚、生子、个人贷款、遗产继承、执照办理……百姓只要办个事,就得去社区居委会给开证明、盖章。“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共享,最终造成百姓要到社区居委会盖无数个章。”重负之下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呼吁:“让信息多跑路,百姓才能少跑腿。”
“奇葩证明” 层出不穷
流动人口证明、收入证明、身份户籍证明、婚育状况证明……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长春社区居委会经常要开的各类证明有60多项,再加上一些部门、单位要求开具的临时类证明,累计起来居委会要负责近百个证明,其中不乏让人挠头的“奇葩证明”。
“前些天,来了一位38岁的未婚妈妈,要开初婚初孕证明。”长春市朝阳区某社区居委会宋主任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女子原籍在安徽,2013年户口才转到该社区,因无法核实其以前情况,宋主任便要求她写个承诺书。但当事人说啥都不同意,在社区大闹了一场。
“我们这儿有家电视台,每隔3个月就要居委会为其非在编员工开一次思想品德证明。你的员工,你都不清楚,社区能清楚?”该社区居委会张书记也头疼不已,“没办法,我们只能让居民到公安局开无犯罪前科证明,可居民不干了,认为这是故意刁难,侮辱其人格,你说我们怎么办?”
深受各类“奇葩证明”的折磨,在各社区居委会是普遍现象。长春市某社区居委会孙书记告诉记者:“我们这儿有位住户,早上起来发现车被划伤,理赔时,保险公司让车主到居委会开具车被划伤情况的证明。可车是什么时候划伤的,怎么划伤的,车主都不知道,社区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尤其是涉及法律和利益分配问题的证明,有些确实让人哭笑不得。”某社区网格长潘大姐说,“比如遗产分配问题,要让社区证明当事人的祖父是否另娶、祖母有无改嫁、是否领养过子女等,有的甚至需要证明到祖上三四代。老人都已去世多年,我们根本无法调查核实。”
“万能章” 苦了社区与百姓
“收入证明,理应由所属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当由房管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公安部门出具……但现在很多都变成了我们的工作。”一位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抱怨:“社区居委会本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既无执法权,也无调查权,小小公章为何竟成了‘万能章’!”
很多居民也受尽折腾,一位长春市民对记者说:“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残疾证、老年证……不是最好的证明吗?为啥出门办个事,有关部门还非要我们再到居委会盖章开证明?”
在不少社区干部看来,原则上,在必要时社区居委会可向有关部门提供自身能够掌握的居民情况,如户籍、死亡、计划生育,以及综治、民政等方面的证明,但向社区“摊派”相关任务,显然已成为很多部门的惯性思维。
“一些部门各自为政,本来居民办事所需的信息,可能已经存在于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当中,但因信息不共享,所以他们还是要让百姓到社区盖章证明。但更多的单位是为了图省事、推卸责任,把本该自己审核证明的工作以及相应风险转嫁给社区。”一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直言不讳。
一位网格长介绍,社区最害怕盖的章,首先是涉及医学、刑侦等专业性、行业性比较强的鉴定性质证明;其次是诸如开店经营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此外,还有那些牵涉多方利益的家庭关系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等。
“盖一个章就是一份责任,上边的部门得罪不起,下边的居民又不理解,社区为此没少受夹板气。”很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都表示,如果不给开证明,有的居民就会大吵大闹,拍桌子、摔板凳、砸门的,啥情况都有。
期待从 “证明负担” 中脱身
社区居委会的本职工作应是为居民提供服务,促进邻里关系,维护社区和睦等,而今受访工作人员却纷纷感慨,“开证明几乎要占据近半时间,社区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开证明’单位”。
“开证明不是简简单单地盖个章了事,必须确认事实,很多证明都需要经过层层调查,耗时又费力。”长春市朝阳区某社区居委会张书记告诉记者,他们社区所辖范围有近2万人口,但居委会仅有11名工作人员,还得把近半时间与精力耗费在各类盖章证明上,这让人手本就紧张的社区不堪重负。
令这些社区工作人员心力交瘁的,不仅“证明”种类繁多,而且很多证明的具体要求、开具流程、证明格式等,也没有统一规范。
有专家表示,当前应加紧规范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对于超出社区管理职权范围外的事项,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时,应取消要求社区盖章证明这一环节,将基层从“证明负担”中解放出来,使社区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据了解,社区不堪种种“证明”所累的问题,当前已引起部分省市重视。比如,今年8月,西安市民政局就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将需要社区居委会盖章的事项由此前的125项削减到了23项。
不过,在长春市,目前还找不到一份明确的规章,规定社区什么样的证明可以开、什么样的不能开。“特别希望能从种种‘奇葩证明’中脱出身来,让我们腾出更多时间下到片区里,真正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这是宋主任的迫切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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