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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9月19日 星期六

源头参与推动立法 切实履行维权职责

山西省总助推《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出台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19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李彦斌)9月初,《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日活动在太原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与此同时,在该省所属市县的近130个点也开展了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这些活动都是为了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山西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新民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是山西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源头参与维权行动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山西省总工会积极履行职责,力争使职工合法权益从源头开始依法受到应有尽有的保护,做好职工信得过的“娘家人”。《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获准立法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就是其中一个实例。

2010年以来,山西省总每年都组织专门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详细总结了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状和困难,并向社会提出了加强保护的呼吁。2012年,国务院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西省总结合该省实际,决定提请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确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事宜。

根据立法程序,一般性法规的立法必须首先纳入立法五年规划。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山西省总积极开展工作,引起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重视,多名代表委员于2014年和2015年连续向省人代会和省政协会联名提交了立法议案和提案。与此同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田喜荣等省总领导多方奔走呼吁积极推动立法。2015年2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相关条例纳入当年的立法计划。

作为立法参与者,山西工会组织全程参与了《条例》的起草、研讨、论证、修改等工作。为推动立法,山西省总先后11次组织专题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9次提供立法依据报告、14次修改《条例》(草案);每次省人大立法讨论和专题调研,省总工会副主席王荣与起草组、修改组同志都全程参与并随时负责解惑答疑;甚至在最终确认卫生费究竟是20元还是30元时,省总工会主席田喜荣带队在省主管领导参加的会场外等候两小时,直到散会与其进行沟通,最终争取到“不低于30元”的结果。

据介绍,为全面实施《条例》,山西省总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编印了单行本、小折页、海报、宣传挂图彩页等宣传资料,运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条例》。山西省总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条例》实施相关细则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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