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权力无约束 头顶光环竟成贪官
——透视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腐败案
头顶“茅以升桥梁大奖”获得者等多个光环,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却一步一步堕入腐败的深渊。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涉案6000余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陈明宪大权独揽,操纵工程招投标收取巨额“业务费”,所贪腐几乎涉及湖南省内高速公路建设的每个环节;两三年内,其生活办公长期在长沙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中。
为创世界第一,主持工程“奢靡建设”超预算近一倍
陈明宪1950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曾是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桥梁界有一定声誉,自诩为“国内著名桥梁专家”。
2012年3月31日,号称创造世界桥梁史上四个“世界第一”的湖南矮寨悬索大桥通车,现场锣鼓震天,热闹非凡。不过,大桥指挥长陈明宪却意外缺席会场。就在三天前,他被湖南省纪委带走。
陈明宪大学毕业后从事路桥设计工作,获得业内同仁的赞许。除矮寨悬索大桥外,安徽铜陵长江大桥、南京长江二桥、广东南海九江大桥等都留下陈明宪的身影。
1995年至2000年,陈明宪担任湖南路桥集团总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陈明宪说:“1995年我接手时,正是企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段,公司员工一两千人在家无事可做。”“接手后的头3年我们就从省外拿下20多个亿的项目。”由于贡献突出,他曾在湖南省委大礼堂作先进事迹报告。
光环之下的陈明宪在不同人眼里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他是不可多得的“专家型官员”,在交通系统内部,有人认为陈明宪好大喜功的个性屡屡与科研所要求的严谨客观相违背。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向记者介绍,陈明宪主持矮寨悬索大桥、洞庭湖大桥等项目期间,为了多创造世界第一,在设计时刻意增加建设难度,一些项目造价超过预算近一倍。工程“奢靡建设”,个人获得耀眼业绩,但其中的隐性腐败严重浪费建设资金。
家人、下属、情妇“代理收钱”“合伙分赃”
2000年,陈明宪被任命为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2008年,被任命为交通厅党组书记。主政湖南交通系统期间,正是湖南高速公路迅猛发展之时。
据陈明宪回忆,当时几千个各种类型的施工标段集中进入湖南,高速公路竞争白热化。湖南高速公路标段的划分为1亿~3亿元左右,按照业内中介费用的潜规则,一般为工程合同价格的3%~5%,即一个标段可让中介人提成300万元到10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至2011年期间,陈明宪利用担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和矮寨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周茜、其妹陈明珍以及刘晓东、周湘政收受或索要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41余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4万元,已实际收取钱物价值人民币3493余万元,其中索贿人民币30余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4万元;尚未收取人民币1448万元。
在长达200多页的判决书中,记者发现陈明宪的家人、下属、情妇等为其“代理收钱”“合伙分赃”的描述几乎无处不在。陈明宪的钱财聚集,也主要通过这些代理人来实现。
当“一把手”一呼百应,公开招投标形同虚设
近几年,湖南省交通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经湖南省纪委调查,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数十人,除陈明宪外,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以及原副厅长邹和平、李晓希等3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先后落马。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套班子,多块牌子,集开发、投资、建设、管理一体,政企不分,权力集中。陈明宪等人利用“串标”“围标”和“清标”等操作模式,让高速公路公开招投标成了一种摆设。
陈明宪主政期间,集交通系统人事权、财务权、行政审批权等于一身,拥有充分的资源调配权,权力高度集中。
回忆起为期两年半的“一把手”生涯时,陈明宪说:“当了‘一把手’,说话算话,管用了!反对我的人不吭声了,远离我的人一下子亲近了,不听话的服服帖帖了,一呼百应,呼风唤雨!”据了解,在他任上,交通厅党组会长期不开,从工程立项到干部人事安排,一手遮天。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枫云建议,有关方面要研究完善交通系统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等规定,最大限度杜绝人为因素影响招投标结果。另外,要对“一把手”实行职权法定化规范化,做到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集体决策,决策结果公开透明、有记录、可倒查。(据新华社长沙9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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