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改革审判运行机制
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10日 03版)
本报北京9月9日电 (记者张伟杰)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总计10795件,审结各类案件4160件,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介绍说,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3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权力分配,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行使,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3家法院着力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即为合议庭审判长,履行审判长职责。精简院、庭长行政管理职能,代之以院、庭长提供咨询制度,在审判权运行上去行政化。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共性或典型性的具体问题,统一司法认识和司法尺度。
3家法院在转变审委会职能、探索审委会参加案件审理方式方面采取了诸多举措——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后,审判委员会原则上仅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决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疑难复杂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直接进行审理。
据悉,3家法院已经形成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其中,北京院、庭长结案占全院总结案数的12.29%;上海院、庭长参与办案占全部案件数的21.2%;广州院领导作为主审法官承办案件6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