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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9月05日 星期一

作品广议

久治不愈的顽疾

肖承森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05日 04版)

过马路颜庆雄

久治不愈的疾病,被称为顽疾,顽疾危害人体健康,社会顽疾危害社会健康。

漫画家颜庆雄的作品《过马路》,用独到的喜剧语言,对闯红灯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顽疾进行了一次非常规诊断。

漫画《过马路》,好比是“颜医生”出具的一张CT 片。在这里,我们看到一幕奇异的景象:与遵章守法的导盲犬和它的主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群对交通信号视而不见的闯红灯大军。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耳聪目明的“大多数”,隐藏于思想深处的病毒间歇性发作,其举止与行为已经远远不及需要帮助的残疾人,甚至不如经过训练的低等生命。

病症显现之后,首先需要找出病因,以及决定病因的病毒。我们无法确切说出闯红灯这种社会病起源于何时,但我可以断定,自打有了红绿灯,就有了闯红灯现象。不难想象,在红绿灯刚刚出现的时候,物质资源处于匮乏时代,走路的主流方式是赶路,慢了一步,人们会失去很多机会。

人类在进化,社会在进步。而人类进化跟不上社会进步的脚步,社会肌体的运作就失去了平衡,失衡不利于健康,不健康状态的积蓄,导致疾病发作。

有人把集体闯红灯现象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姑且不问这种推断是否全面是否偏激,但从解决自身问题、寻找病因的角度,这种看法有助于深挖根源。中医理论讲究标本兼治,治疗中国流行病,不妨引用中国传统医学智慧。

集体闯红灯是现象,是标。那么,本在哪里?问题很简单。其一,法治观念淡薄,漠视规矩与秩序;其二,从众心理,很多人认为“法不责众”;其三,侥幸心态,认为自己不被伤害就好。

集体闯红灯,从现象上看,是不尊重他人,不尊重自己,不尊重社会契约。从更高层面审视,这种行为也是蔑视法律法规,甚至不尊重生命!

如今,依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但这个时候,我们不该忘记,法治不仅仅约束行政机关和权力部门,也约束每一名社会成员。闯红灯,特别是集体闯红灯,不仅仅是社会公德问题,它考验的是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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