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市招聘首批百名政府雇员
不占单位编制,不具行政职务,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工人日报》(2015年08月17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为缓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青海省海东市日前出台《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试行)》,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契约化管理的政府雇员制度,并将招聘首批政府雇员100名左右。
据介绍,此次海东市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统筹测算机构改革后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缺口情况、核定各单位雇员指标限额的基础上,先在市直行政机关试行雇员制。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政府雇员100名左右,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专业、年龄机构、提升整体素质。
海东市明确,对政府雇员按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分类管理,不占聘用单位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与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政府雇员在聘用期间,薪酬按不同岗位分别参照市直机关同等条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同时,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取暖费、考核奖等补助和奖金,以及社会保险、假期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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