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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8月08日 星期一

四川通江“70岁以上才准办寿宴”出续闻,政府新发通知,称对办酒席的监督“只针对公职人员”——

“法无授权不可为”应成政府部门基本认识

《工人日报》(2015年08月0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 李娜)8月6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四川省通江县“70岁以上老人每隔10年方可操办一次寿宴”事件有了最新结果:该县政府官方网站当日贴出新通知称,对违规办酒席的监督对象只针对公职人员。

新的通知中,对民众在操办酒席方面以引导为主:“指导制定合情、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积极培育健康、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此前,该县曾对农村和城镇居民举办酒席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被外界质疑为“简单粗暴”。

对此,通江县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也坦陈,“此前以红头文件形式对普通群众办酒席作的规定,既不科学,也显得有关部门的‘管理之手’伸得长了。”

7月24日凌晨,通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除对国家公职人员办酒席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办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规定“办寿宴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申办一次”。

“出台上述规定确实是针对现实而来。”当地居民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近年来通江滥办酒席之风十分严重。以当地空山乡为例,该乡人均年收入在4800元左右,但每户村民年均礼金开销都在2万元左右。当地人称,“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操办酒席,人情往来已让大家不堪重负。”

然而,对于政府出台的“硬性”规定,一些当地居民和网民并不“买账”:“到什么年龄才能办寿宴也管,这已经侵犯了大家的选择权。”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有不少类似规定。比如,湖北襄阳某地就曾规定普通职工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不得超过每盒2元,喝酒不得超过每瓶20元;湖北黄冈为治理摩的载客,规定司机需携全家福以证明乘客为亲属;也有地方出台“卫生标准”,公厕苍蝇不能超过3只……

良好的初衷为何屡屡“结”出备受争议的规定?有学者认为,这是权力“任性”的结果,管理者类似的思维应该纠正。

对此,四川社科院社会学家胡光伟研究员认为,政府的“作为”不应超出管理的权限和范围,出台政策尤需加强事前调研。具体到通江这个事件上来,倡导好的社会风气,应以崇尚节俭的党风政风来带动其转变。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则表示,“不能说政府觉得是好事就能管,一定是要有法律依据和授权。”应以法治的思维进行管理,而“法无授权不可为”应成为政府部门的基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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