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力推农民工变身“新市民”
到2020年,实现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全覆盖
《工人日报》(2015年08月06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推出多项举措,力推农民工变身“新市民”,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努力实现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平等享受待遇。
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加强财政投入,将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保障随迁子女入园需求。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同城同等待遇。
同时,将符合当地条件、进入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并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按照该《意见》,吉林省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全覆盖,2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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