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5年积分制入户8月1日起接受申请
入户指标为4500人 申请者应同时具备8项条件
本报讯(实习生邓子慧 记者叶小钟)7月29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召开2015年度积分制入户政策说明会,向媒体及来穗人员代表,就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
记者从政策说明会上了解到,本年度广州积分制入户将于8月1日开始,历时4个多月完成。其具体安排如下:8月1日~9月14日,申请人通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通过积分制入户窗口提交纸质材料;10月下旬,市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申请人资格初审;11月中旬,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按其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序名单;11月下旬,向申请人公开审核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受理相关的查询、举报或投诉;12月下旬发放入户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2014年市政府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效期为两年,今年的积分制入户政策相比去年来说并没有太大变化,今年将继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另外,今年的积分制入户指标由2014年的3000人提高到今年的4500人(含入户从化、增城两区的指标),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窗口也根据工作需要、来穗人员数量、交通便利程度等,由2014年的25个增加到30个。
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规定,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应同时具备8个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20~45周岁;二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三是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四是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五是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六是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七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八是无违法犯罪记录。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指标设有“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个项目,只要在5个积分指标中累计积分达到60分即可获得“入户资格”。在具备积分制入户申请资格后,将根据申请人在广州市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排名确定入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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