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政策红包”引农民工回乡创业
加强县乡互联网建设、发展创业园等,健全服务体系
本报讯(记者高柱 李娜)“农民工底子薄,创业时抵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政府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我们心里更有底。”陈晓辉是成都市金堂县官仓镇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他从媒体上获悉四川省政府决定出台一揽子“政策红包”激励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时,高兴又期待。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74亿,四川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占全国比重超过10%,农民工总量超过2400余万人。据四川省农劳办农民工工作处调研员宋志忠介绍,几年前农民工创业者并不多见,自2012年起,四川农民工就业首次出现省内转移高于省外输出的“刘易斯拐点”。“基于沿海发达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省内就业机会和务工收入与沿海地区差距不断缩小,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更愿意留在‘家门口’发展。”宋志忠对《工人日报》记者如是说。
宋志忠说, 在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观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群体也带着所积累的经验、知识和资本加入了中国创客大军,四川省呈现特征尤为突出。有数据显示,2013年、2014年四川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数分别为5.8万人、4.5万人,不仅数量可观且川内农民工创业潜力不可小觑。为了给农民工营造更加优越的创业环境,四川省做出了“引凤归巢”之举。
7月22日,四川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作为今年面向农民工创业的重磅“政策红包”,其具体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首先,拟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第二,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第三,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创业者,可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给予奖补;第四,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第五,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支持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
“这些政策很实在,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减轻农民工创业者负担,但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地方政府的具体落实程度。”陈晓辉是四川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功代表者之一,在2004年便回乡带领邻里搞农业蔬菜合作社,创业路上早已历经“风雨”。在陈晓辉看来,融资政策最终能够落地,将是农民工创业者最值得期待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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