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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7月23日 星期一

陕西发布意见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促进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市民化

《工人日报》(2015年07月23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农民工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逐步融入城镇,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近日,陕西省政府发出关于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农民工融入城镇、享受公共服务勾画了一个美好未来。

为实现美好未来,意见明确了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等5大方面的21条具体措施。

就业方面,安排一定资金以奖代补,引导农民工创业向城镇和园区聚集,省财政对各市、县设立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农民工再就业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使每个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每个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维权方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实行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建立农民工职业危害追溯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救治行动等等。

公共服务方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凡在输入地初中、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在符合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均可就地报名参加中考、高考;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将全省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一定比例定向供应给农民工;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其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与社会融合方面,推荐优秀农民工作为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加快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和入园需求,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学前一年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政策。

陕西省政府成立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在人社厅设立办公室。陕西省还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民工公共服务的经费投入,夯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营造关心关爱和服务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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