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治播报
“市长”举报
据光明网报道,近日吉林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一审宣判。田玉林被判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审判期间,田玉林多次举报通化市委原书记刘保威。
举报材料中田玉林称,刘保威曾于2012年决定停建通化江南客运站工程,并将该地低价转让其友人,并以红星美凯龙名义建设,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此外,企业摘牌资金还由通化拆迁办借资。田玉林还举报称,刘保威有侵吞国有资产、操纵股票等问题。对于这一举报,判决书认为,“田玉林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材料现无法查证属实”。
目前,田玉林已经上诉至吉林省高级法院,等待二审开庭。
盗刷责任
据南方网报道,7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日后发生伪卡遭盗刷案件,银行对持卡人经济损失的承担比例将提升到80%以上,最高可到100%。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表示,相对于金融理财机构而言,金融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金融消费维权存在举证难、法律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广东省法院于2015年初下发文件,增加了银行对持卡人经济损失的承担比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
此前,银行在伪卡交易案件承担责任大多是50%~70%。
厅官落马
据中国新闻网7月15日报道,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卢增荣(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这是福建落马的又一名厅级官员。2014年,包括福州市原副市长时小雨、福建省地税局副局长施维雄、福建省广电集团原党组书记兼董事长舒展、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郭跃进、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等一批厅官被查办。
正值中小学入学招生季,福建又将反腐利剑直指“招生腐败”。去年以来,福建专项治理中小学招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营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已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431件。
涉黄团伙
据《京华时报》报道,自6月29日实施“平安行动”以来,北京治安系统共打掉涉黄违法活动团伙、窝点110余个,抓获违法人员260余人,其中行政拘留以上处理人员达250余人,同比上升69%。
据民警介绍,卖淫嫖娼活动由过去的路边街面招嫖,转变为QQ等网络招嫖,并藏匿于楼房公寓进行。“平安行动”以来,打掉的30余个窝点,全部是楼房公寓出租房。其次,“网上招嫖”和“现实卖嫖”异地进行;另外,依托网站招揽生意。随着大量交友网站的出现,招嫖团伙打着“养生、按摩”等名义发布信息,引人眼球招揽客户。
(雨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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