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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7月04日 星期一

【编辑点评】“名利双收”又何妨

●晓 燕
《工人日报》(2015年07月04日 07版)

在刚刚过去的“七一”,随着各种优秀党员的评选、奖励,相信有不少单位面临着与文中企业同样的问题,获得荣誉称号的党员究竟该不该受到物质奖励?

文中企业的非议尽管有些“刺耳”,却代表了部分群众的心声:党员本来就是优秀的群众代表,率先垂范、带头承担是应该做到的。既得了名,就不该得利。

曾经有人这样形容基层的党员干部:没有绩效激励,没有高薪,却工作繁忙,甚至还会遭到领导的呵斥、群众的不满。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党员干部靠什么去实现自我激励和成就感?

一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之所以不强,重要原因就是对党员尊重不够,要求党员奉献的多,关心党员生活的少。

党员也是普通人,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除了有奉献的使命,也有被关心、被重视、被尊重的需要。党员只有在感受组织关怀中,才能不断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

研究表明,激励能满足党员对精神和物质的诉求,能够引发或强化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通过尊重每个党员在政治上和价值上的追求,激发每个党员追求政治进步、创造工作成就的主观能动性,使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性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优秀党员”更侧重给与的是一种荣誉,企业中的优秀党员,大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这些优秀分子,如果在“名利双收”的压力之下,如履薄冰,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履行职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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