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治播报
恢复名誉
据《安徽商报》报道,安徽六安市霍邱县陈家杨老人在20年前被错判入狱,其子陈晓要求霍邱县公安局公开当年办案信息,为父亲恢复名誉。6月3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陈晓和公安局的负责人出庭。
在陈晓的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向陈晓家公开所申请的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陈家杨1995年被霍邱县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陈家杨被羁押的法律手续、讯问陈家杨的民警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等。但以上材料被认为不属于公开范围而遭到公安局拒绝。此案未当庭宣判。
冒充贪官
据新华国际报道,一则“中国贪官潜逃越南遭遣返”的消息最近受到舆论关注。依照越南媒体援引当地警方的说法,这名名叫尹文胜的47岁男子是广东省东莞市供电局原局长,受贿1800多万元,潜逃越南后被抓获。而这名“贪官”企图用巨款贿赂越南警方换取自由,最终被遣返。然而,经调查发现,尹文胜的身份并不是东莞供电局原局长,真正的原局长早在今年3月就已“落马”。
据越南媒体报道,“假局长”尹文胜在越南落网后,多次试图向越南警方行贿,甚至提出让警方协助他从海上逃走,遭到警方警告。
公款还账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一中院6月30日通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原局长张久振有期徒刑15年,并责令其退赔450万元,其中210万元与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张久振多次以门头沟区旅游局的名义,向王某全、王某玲等个人和单位借款2000余万元。
2013年5月至7月期间,张久振利用职务便利,从借款中骗取470万元。张久振后将上述240万元列入门头沟区旅游局因公支出费用的欠款中,从而用公款归还其个人欠款。
女婴被侵
据《东南快报》报道,福建政和县6个月女婴被性侵案于6月30日在政和县法院二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女婴家人称对于判决结果“很不满意”,将会上诉。
公诉方控称,2015年1月27日,被告人徐某在同村人徐先生家喝完喜酒后,将徐先生的女儿(2014年7月生)抱到附近实施淫秽行为。经政和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女婴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以刺激性欲为目的,实施淫秽行为,并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雨霖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