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内媒体报道暴力伤医事件10余起
最高检:职业医闹,严惩!
“职业医闹、患者家属纠纷 形成的医闹要区别对待”

CFP供图
本报讯(记者 卢越)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检察机关会坚决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肖玮介绍,对于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如快捕快诉、开设绿色办案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成立专业办案组等;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涉医案件,检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检察机关还要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提出准确、适当的量刑建议;同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全面排查,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确保监督实效。
据了解,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温岭杀医案”等严重涉医违法犯罪347人,有效遏制了涉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关于职业医闹和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检察机关充分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最高检公诉厅副厅级检察员张凤艳说,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根据案件事实区别对待。对于职业医闹依法严惩;对于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对于能够适用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的公诉案件,促进双方和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9起典型案例披露涉医犯罪恶果
■本报记者 卢越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内,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10余起。”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称。
最近发生的案件包括6月16日上午,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犯罪嫌疑人王权芬将一小瓶汽油泼洒到放疗科副主任覃光灵身上并点燃,导致覃光灵面部、肩部、前胸等多处二度、三度烧伤。南宁市检察院及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于第二天上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在6月24日的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布了9起检察机关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温岭杀医案”。
表现形式 : 无端猜疑 、 捏造事态等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介绍,发布的这些案例中,从相关案件侵害主体看,既有直接诊疗的医生,也有被告人所就医医院的无关医护人员。从办案情况看,既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恶性案件,也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近年来的涉医违法犯罪频发多发、后果严重”,刘雅清说,这些涉医案件主要有五个特点:事件的突发性、影响的公共性、危害的严重性、处置的紧迫性以及隐患的延续性。
从近期发生的涉医违法案件来看,刘雅清总结了几种具体表现形式:
1.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报复,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医护人员,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2.故意捏造、扩大事态,挑动、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
3.在医疗机构组织闹事,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影响公共秩序;
4.长期在医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造成医患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等。
典型案例 : 贵州 “ 百人医闹案 ” 被判
在最高检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贵州的一起“百人医闹案”。该案因参与人数众多,被告人最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2013年11月2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敖市镇敖市村村民贺某某因病到黎平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因病情恶化,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贺某某的弟弟贺志谋等亲属主观判断是医院的责任,要求医院赔偿160万元。
2013年11月3日中午,在医院没有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由贺志谋提出并带头参与了将贺某某的尸体推到医院门诊大厅停放行动,并在那里烧香纸、放鞭炮,聚集100多人在医院门诊大厅及附近,并安排聚集的人员在医院食堂就餐。在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人员劝阻时,拒不撤离,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
2014年1月20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贺志谋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2月11日,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最高检当天还披露了备受关注的“温岭杀医案”的侦办过程。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在案件移送批捕以及执行逮捕后,浙江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组成专案组,提前调阅批捕卷和全部侦查卷宗,对阅卷时发现的被告人连恩青鼻部医疗是否适当、医院有无过错等未查清事实,向公安机关提出补正意见。
“鉴定人当庭阐明了持久性妄想障碍和疑病症之间的根本区别,指出连恩青的疑病症与其在温岭市人民医院的就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公诉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依法严惩凶手的意见,并被法院采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连恩青于2015年5月25日被执行死刑。”肖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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