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以来,北京市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经7年,而近日记者调查若干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发现不少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仍旧缺乏。
【本周聚焦】垃圾分类呼唤“长牙”的法规

6月11日东直门某商场外,垃圾桶内空空如也,桶外垃圾遍地。本报记者 吴凡 摄

西城区朗琴园小区摆放的5个分类垃圾桶。 本报记者 甘皙 摄
从2009年试点至今,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进入了第七年,预计到今年年底,达标小区目录上将再添363个,届时,北京市城镇地区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将达到80%。
北京居住人口超过两千万,各种垃圾数量巨大。据统计,北京每天产生1.84万吨生活垃圾,如果用装载量为2.5吨的卡车来运输,这些卡车连成一串,能够整整排满城市三环路一圈。
然而记者走访了数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发现,居民在投递垃圾前不分类、垃圾桶里混杂各种垃圾的现象并不少见,部分社区垃圾分类实际实施效果堪忧。自6月1日以来,北京“禁烟”成效显著,而北京实现垃圾分类还有多远?
垃圾分类有名无实
6月9日上午9时许,西城区朗琴园小区,一位前来倒垃圾的居民将手中三袋垃圾随意扔进了贴着“其他垃圾”标识的垃圾箱。记者发现,在此处并排放着5个垃圾桶,桶身上分别贴着“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标识。垃圾桶旁的宣传栏内详细介绍了这三类垃圾的范围以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然而当记者打开三个垃圾桶时发现属于“其他垃圾”的一次性饭盒放入了“厨余垃圾”的桶内,三个垃圾桶内垃圾基本属于混放的状况。
该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在家存放垃圾时并未分类,所以投放垃圾时为了省事便直接扔进一个垃圾桶而并没有分类投放。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一套完整垃圾分类程序需经过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和回收使用三步程序,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在分类投放和收集上并未成功的朗琴园小区,在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上做的如何呢?
当记者根据宣传栏上公示的垃圾分类各个环节负责人电话联系各个负责人时,电话无人接听。而当记者向该小区的物业询问垃圾分类处理情况时,其工作人员未予回答。
据了解,北京是第一批全国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从2010年到2012年,北京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从600个增加到了2400个,今年将再增加363个,占到北京4000个小区的80%。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朗琴园实际的垃圾分类情况并不尽如人意。而在同样属于试点小区的红居街小区,记者看到的也是贴着分类却实际混用的垃圾箱。
除了居民小区,记者走访的地铁站、公交车站内的垃圾桶,大部分都进行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等分类,可其中堆放的垃圾却是混放状态。而某大型商场边的街道上更是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共用同一垃圾箱的状况,垃圾分类形同虚设。
居民分类意识缺乏
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居民在投放垃圾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没有完全分开,多数桶里扔的都是混合垃圾。大家扔垃圾根本不看分类桶,离单元门最近的桶,垃圾也最多。“没有分类意识”、“麻烦”是回答最多的理由。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要实现资源的转化,一个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就是垃圾分类处理。据悉,城市 80% 以上生活垃圾从家庭中产生,社区是生活垃圾排放的主要源头。要实现垃圾分类就应该从源头上让居民对垃圾实现分类。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2010年,北京市聘请了5000 多名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目标是:当年年底前,要让试点社区居民100%知晓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以上。
然而,现实如何?
2010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在600个试点社区1.3万多户居民中进行的垃圾分类调查显示,试点社区当年的生活垃圾虽然首次出现了负增长,但居民投放后由保洁员和分类指导员二次分拣的约占75.6%,而居民对分类知晓率(非常了解分类)只有15.5%,约60.1%的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知晓程度只停留在初步知晓阶段,2012年进行的回访显示,情况依然没有多大改变。
有业内人士称,垃圾处理目前90%以上的费用都用在收运和处理垃圾环节上,但对于市民习惯的养成并没太多重视,一说起环保宣传,便是横幅、海报、垃圾桶,收效并不乐观。如果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没有形成,垃圾分类就无法真正实现。
通过制度 、 立法加强管理
北京市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根据记者走访的情况,这些小区的垃圾分类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到底该如何做才能让垃圾分类真正实现?
对此,从2012年3月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北京市应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13年北京出台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并于2014年1月1日实施,但具体实施效果甚微。
无论是推出垃圾分类试点,还是出台相关制度,都没能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实施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那么推动垃圾分类向前走,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规?
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所长卫潘明认为,北京推出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是希望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但在他看来,应该扩大范围,而不仅仅是让小区单打独斗,可以让基层街道放开去做。
“记得之前有环保组织宣传通过积分换物等方式激励垃圾分类,我认为这些方向都是不合适的。谁产生谁付费,在垃圾分类这个问题上,尤其是要实行这个原则。我们可以实行分类好的不收费,不向居民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用,但是其它垃圾产生的越多收费越多。”卫潘明说。
与此同时,《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原有对不实施分类的居民实施罚款一条,正式文本取消了。对此,卫潘明认为没有对垃圾分类提出具体的惩罚措施和执行方案使得北京市的立法并没有触及关键点,“当然,这个和咱们的立法等层面都有关系。垃圾管理方面的法律一般是由业务单位起草,然后提交人大审查。”
然而查阅国外相关经验在处罚方面则要严厉得多。日本对于乱倒垃圾者处罚非常严厉。最严厉的是处5年以下拘役、罚款1000万日元以下。折合人民币70万元。
在美国对于小量的垃圾,罚金、社区服务以及规定时间内的清扫垃圾工作是主要的惩罚手段,少数严重的甚至会被判监狱服刑。
而在韩国,丢垃圾需要实名制。不仅倒垃圾必须要看日子,有的地方甚至在垃圾袋上都还要写上姓名。韩国首都首尔市政府除了在公共场所建立垃圾分类垃圾桶外,每个社区的垃圾回收还是定点定时的。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对随地扔垃圾者进行罚款。往地上扔烟头或者其它垃圾的人将被罚款5万多韩元(约合人民币278元);把不可回收垃圾与可回收垃圾放在一起扔掉,将罚款30万韩元;如果第三次被发现,将罚款100万韩元。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垃圾分类应当做系统工程来做,并形成分类管理的链条。对此,北京市政市容委固体废弃物管理处邓俊也认为,北京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长效管理机制,除了管理上要从现在由单一注重末端处理向系统管理转变外。
还要提高全民对垃圾处理的知晓率和操作能力,搭建起社区与回收企业、民间组织、学校社团的联系桥梁,鼓励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学校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制定定时定点投放制,建立长期持续监管措施,通过采取公布分类黑榜、混合垃圾加倍收费、强制参加分类课程等措施,适当增加激励或惩罚,督促居民自觉进行分类。
无论是国内现状,还是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出台“长牙”的法规是从速实现垃圾分类愿景的可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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