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燃料一厂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工人日报》(2015年06月09日 02版)
本报讯 6月4日,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杨晓明,曲靖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和亚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李桂珍,陆良县委书记陈锐等领导来到云南燃料一厂为该厂颁发了由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证书。
据悉,多年来,云南燃料一厂以“创建文明单位、提升员工素质、构建和谐家园、促进企业发展”为创建主题,在成功创建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元素,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方案,建立了党政工齐抓共管、各级领导分工负责、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创建机制,扎扎实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中央文明委审核确认后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授牌仪式上,和亚宁代表曲靖市委、市政府对云南燃料一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曲靖争得荣耀的燃一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随后,和亚宁、李桂珍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为云南燃料一厂揭牌,并参观了云南燃料一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范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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