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4家电信运营商抱团垄断被罚千万元
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协议成垄断“推手”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我们没吃透《反垄断法》。” 该局已被督促整改
本报讯(记者黄榆)6月2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 2014年云南省发改委在对一起价格垄断协议案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排除和限制相关市场竞争。
6月4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没吃透《反垄断法》,不是有意违反和滥用行政权力。”
目前,云南省发改委已依法对参与垄断协议的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以及中国铁通云南分公司等4家电信运营商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共计约1318万元。同时,云南省发改委已督促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整改,停止相关做法。
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却成了垄断的“推手”,这源于2009年4家电信运营商签订的一份协议。
2009年8月~10月,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和中国铁通云南分公司等4家电信运营商多次会议协商,数月后达成了《云南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规范各类赠送活动的协议》。
协议中,4家运营商对开展相关赠送活动的内容、额度、频次等进行了约定,包括各企业均不得采取“无预存话费”、“无保底消费”或“无在网时限”等方式开展赠送活动。此外,在其他方式的促销或优惠活动方面,4家运营商也形成了“默契”。
在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手段强制执行相关协议内容的同时,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还制定了争议解决规则。在对赠送行为出现争议时,各运营商首先进行逐级协调,并争取达成一致。
作为电信市场上的主要经营者,4家运营商达成的协议直接影响了当地通信产品及服务的最终价格。“以前铁通的宽带比电信便宜,2010年开始变得和电信一个价格,费用涨了,网速倒是慢了。”“我手机以前用的是电信,打市话便宜,套餐用着划算,2010年后这种套餐就没有了。”采访中,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2010年起,4家运营商的“面孔”越来越相似了,“经营模式都一样,没啥可选的。”
从云南通信管理局牵头制定协议至今,已经过去6年,很多“当事人”已不在原岗位。谈及成为垄断的“推手”,李勇表示主要原因在于没吃透《反垄断法》,“以前我们主要是依据《中国电信条例》进行监管。2010年《反垄断法》刚实施了一年,是我们对《反垄断法》学习得不够深入才出现这样的问题。”李勇表示,今后监管人员会加强对《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