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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5月23日 星期一

广州建欠薪“准备金”护航《劳动法》

“跑路”老板“路难跑”

没有缴纳“准备金”的企业将不允许开工

《工人日报》(2015年05月23日 05版)

本报讯(实习生罗仪馥 肖少优 通讯员李果斌 记者叶小钟)老板欠薪“跑路”的困局有望得到缓解!记者日前得悉,作为广东首个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广州市花都区将试点建立“欠薪逃匿企业工人生活费准备金”制度。有职工认为:这是推进捍卫《劳动法》、防止企业老板欠薪“跑路”,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

2014年6月8日,广州伟汉鞋业有限公司拖欠了近500名员工3个月工资,总额约370万元。随后老板失联,公司停产。直到6月15日,当地的新华街道办陆续垫付了工资共计311.5万元,事情才出现转机。如今,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孝安说,根据目前的劳动保障机制,追讨工资的程序,对工人来说显得过于漫长。但在新模式之下,这样的困局有望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

尽管具体的运作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但陈孝安介绍,“准备金”制度要求企业在员工、企业和第三方(人社部门)的共同监督下,缴纳一笔“准备金”,如果企业欠薪逃匿,这笔钱将作为薪资返还给工人;未来企业如果没有缴纳“准备金”,将不允许开工。

花都区内有汽车、空港经济、皮具等7大支柱产业,有各类用人单位3万多家,产业形态多样,结构多元,劳动关系各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年上半年决定同意在花都区成立首个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将在5年内分步完成。试验区将探索形成可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准备金”制度就是花都区探索的新模式之一。

据了解,此前,广州市已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填写《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储凭证》,按照合同总造价的2%,一次性提取资金存入该企业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的额度为:特级、一级施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二级施工企业不超过150万元,三级施工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不低于10万元。

“试验区将探索加大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比例,并试点将其推广至其他行业,使‘准备金’制度更加成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花都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除“准备金”制度之外,试验区还将分别在皮具行业和以汽车制造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中,探索建立“规范标准 管理日薪”和“集体协商 工资共决”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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