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审议民法修正案
姓名拼写超25个字母或将违法
《工人日报》(2015年05月15日 08版)
据越南媒体报道,近日召开的越南国会常委会会议正在对《民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中新增了对越南人姓名“中间名”的规定,同时明确了个人姓名拼写不能超过25个字母。另外,《修正案》还规定了越南人和在越南生活的无国籍者的姓名均应使用越南语或越南各民族语言,不能以数字、图案等非文字形式体现。
一些国会代表表示,增加中间名这一规定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几十年来,越南各种文书、表格都未出现对中间名的要求,因此增加中间名的要求本身是否具有实际意义和使用价值有待商榷。据了解,越南人取名习惯与中国人相似,由姓和名组成,多为三个字。首个字为姓,最后一个字为名,中间的字即为中间名。
对于《修正案》草案中有关姓名必须在25个字母内的规定,司法部门解释说,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越南公民名称使用,减少在户籍登记时产生的不便。然而有国会代表认为,这一规定违反了越南《宪法》对公民姓名权的规定。(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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