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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5月07日 星期一

陕西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

《工人日报》(2015年05月07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陕西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味着该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据陕西省政府发布的新闻,该省全面放开了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同时放宽了市辖区落户条件。

据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雷鸣放介绍:凡是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除西安以外的市辖区,只要在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人们最为关心的西安市的户籍问题,《意见》中提出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实施细则由西安市政府研究制订。

据介绍,陕西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共提出了4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的突出变化是,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以往那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历史。另外,此次改革将努力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并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陕西省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配套政策的立、改、废工作,以促进该项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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