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争做学法、用法、普法模范
上海市总机关干部参加依法履职能力“大考”
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 通讯员秦利佳)4月2日14时,在上海市总工会机关六楼大礼堂,100多名干部参加了依法履职能力的“大考”——“三法三条例”考试。这是上海市总工会为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
据了解,“三法三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工会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针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历时一个多月,共举行了四次讲座,分别由上海市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博士,以及市总工会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主讲。
上海市总工会十分重视此次培训学习,市总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方案,并组成了由分管法律工作的副主席牵头,组织部、法律部、民管部参加的工作班子,编写了“三法三条例”培训讲义。市总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洪浩在开班仪式上要求每一位机关工会干部珍惜和抓住这次机会,学法上要带头先行,用法上要拿出勇气和魄力,普法上要做宣传队、播种机,他自己参加了每次讲座和培训考试。机关工会干部参加培训的出席率和参考率均在95%以上。
一个多月的学习培训,让工会机关干部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上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体会。
一些干部坦言,过去自以为对工会工作很熟,通过“三法三条例”学习,感到还有许多工作了解不够,有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学习后对于在开展本部门工作的同时,依法推进其他工作会有很大帮助。
“三法三条例”培训还只是上海工会法律知识系列培训的一项内容。据悉,在“三法三条例”培训的同时,上海市总还启动工会干部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考试培训,针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工会干部,每年一期,每期100人,举办三年。在市总的示范下,上海各区县产业(局)工会也纷纷举办了各层次各种形式的“三法三条例”培训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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